
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“十五五”市场监管规划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示
一、项目概况
1、项目编号:CDZBFW-2025-317
2、项目名称: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“十五五”市场监管规划编制项目
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4、预算金额:250000.00元
最高限价:250000.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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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包号 |
包名称 |
包预算(元) |
包最高限价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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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DZBFW-2025-317 |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“十五五”市场监管规划编制项目 |
250000.00 |
250000.00 |
5、采购需求
5.1采购范围:自合同签订后团队组建并正式启动工作之日起1年内,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完成本方案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及成果交付。
5.2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,规划编制深度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。
5.3服务地点: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
5.4服务期限:自团队组建并正式启动工作之日起1年
6、合同履行期限:同服务期限。
7、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:否。
8、是否接受进口产品:否。
9、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:否。
二、成交结果信息
成交人名称:河南省社会科学院
成交金额:228000.00元
服务期限:自团队组建并正式启动工作之日起1年。
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,规划编制深度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。
服务地点: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。
三、评审专家名单:
万忠芝 、于雪洁、李金茹(组长)。
四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代理服务费收费按照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(豫招协[2023] 002号)相关计算标准收取,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。
支付金额:3876.00元
五、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媒介
本次成交结果公示在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》、《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》上同时发布,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),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(邮寄、传真件不予受理)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七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
地址:郑州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B座3楼
联系人:李先生
联系方式:0371-68515002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
联系人:周涛
联系方式:0371-55682155 19059530257
3.项目联系方式
联系人:周涛
联系方式:0371-55682155 19059530257